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是台中西屯會計、稅務及薪資委外暨相關之人力資源管理會計服務推薦最佳稅務後盾

 

台中北區土木包工業登記, 台中北屯企業重塑, 台中北屯稅務申報會計服務推薦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所列報減除之各項成本、費用或損失、投資抵減稅額,超過所得稅法及附屬法規或其他法律規定之限制,致短繳自繳稅款者,稽徵機關除補徵稅額外,應就其短繳之自繳稅額,自結算申報期限截止之次日起,至繳納補徵稅款之日止,依所得稅法第100條之2及第123條規定之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加計之利息,以1年為限,但應加計之利息金額不超過新臺幣(下同)1,500元者,免予加計徵收。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2,000萬元,並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5條規定列報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稅額900萬元。惟查其規定之抵減限額以不超過當年度應納稅額30%為限。案經核算甲公司申報之投資抵減稅額900萬元已逾可抵減限額600萬元(應納稅額2,000萬元*30%),致短繳稅額300萬元,除補稅300萬元外,並依110年1月1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2萬3,400元,一併徵收。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申報減除各項成本、費用或損失、投資抵減稅額時,應注意相關限額規定,以免遭調整補稅及加計利息,影響自身權益。(資料來源:臺北國稅局)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年度中死亡,其死亡及以前年度有依所得稅法規定應申報課稅之所得,應由生存配偶為納稅義務人,並將死亡者列為配偶,合併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納稅。該局進一步說明,如死亡者無配偶或未列為受扶養親屬,則應由遺囑執行人、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於死亡人死亡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並就其遺產範圍內代負一切有關申報納稅之義務。但遺有配偶為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者,仍應由生存配偶依所得稅法第71條之規定,合併辦理結算申報納稅。該局舉例說明,甲君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106年間死亡,遺有配偶乙君亦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乙君於107年5月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至該局詢問報稅事宜,經該局輔導應以乙君本人為納稅義務人,甲君列為配偶,與甲君合併申報納稅。惟乙君如以其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線上查調所得時,無法查得死亡配偶甲君之所得資料,必須持死亡配偶之除戶戶籍資料或死亡證明書及繼承人之身分證正本,至各地區國稅局及所屬分局、稽徵所,查詢甲君之所得資料,據以辦理結算申報。該局呼籲,個人於年度中死亡,遺有配偶者,應由生存配偶合併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納稅義務人(生存配偶)應將死亡配偶之當年度構成綜合所得總額之各類所得連同本人之各類所得,於次年5月申報期限內,向稅捐稽徵機關合併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Q:您好,公司前陣子舉辦學術研討會,辦活動除了場地設備費用外,還提供學員餐盒及飲品,想請問其活動產生餐飲費發票可否扣抵營業稅呢?謝謝!

ACC711CEV55CE


通訊設備零組件產業節稅方式
台中逢甲工商登記 高爐水泥產業節稅方式 光纖預製棒產業節稅方式台中潭子 負責人變更登記 台中北屯確信會計服務推薦 農產品加工產業節稅方式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n7ad1fvs 的頭像
n7ad1fvs

n7ad1fvs的部落格

n7ad1fv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