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是台中北區確信會計服務推薦最佳稅務後盾

 

台中稅務簽證, 台中中區變更登記會計服務推薦, 台中北區商標登記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日前查獲納稅義務人未申報出售受贈土地之房地合一所得稅案件,係因誤以為受贈土地取得日為訂立贈與契約日致未申報而受罰。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地合一課徵個人所得稅課稅範圍中有關取得日之認定原則係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本案納稅義務人近期出售受贈取得之土地係於104年12月訂立贈與契約,惟於105年1月始完成所有權登記,依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受贈取得之房屋、土地其取得日之認定,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故本案取得日期係105年1月1日以後,屬於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之課稅範圍,應依法辦理申報。該局呼籲,民眾若發現有交易屬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範圍之房屋、土地漏未申報情形,在未經他人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儘速自動補報,其有漏稅情形並已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者,可免予處罰。資料來源: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發生無進貨事實虛報進項稅額之違章情形,若僅補繳部分所漏稅款,無法依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以下簡稱裁罰倍數參考表)規定降低裁罰倍數。  該局指出,依裁罰倍數參考表規定,營業人無進貨事實虛報進項稅額,係按所漏稅額處2.5倍罰鍰,但於裁罰處分核定前或於復查決定前已補繳稅款者,裁罰倍數則分別降低為1.5倍及2倍。依財政部100年3月7日台財稅字第09900535810號令(以下簡稱財政部100年令)規定,裁罰倍數參考表所稱「已補繳稅款」,係指所漏稅款已「全部補繳完竣」。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107年6月至10月間無進貨事實,取具不實統一發票,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經該局核定補徵營業稅額1,239,623元,並處2.5倍罰鍰3,099,057元。甲公司不服,申請復查,主張已於復查決定前補繳稅款1,000,000元,可依裁罰倍數參考表規定按繳納金額占全部繳納稅款相對金額比例降低裁罰倍數。惟依前揭財政部100年令規定,甲公司並未補繳全部所漏稅款,仍應按所漏稅額處2.5倍罰鍰。嗣經該局輔導,甲公司將賸餘239,623元稅款全部繳清,復查決定爰改按所漏稅額處2倍罰鍰為2,479,246元,追減罰鍰619,811元(3,099,057元-2,479,246元)。  該局呼籲營業人應依規定取具實際交易對象之統一發票,以免經稽徵機關查獲而遭補稅處罰。(資料來源:臺北國稅局)

Q:國外客戶下單給製造商 貨款也匯給製造商 交易條件ex-work 我司為國外客戶委託代理商 由我司去製造商處提貨 並以EMS或UPS等快遞出口 每筆貨物費用不超過新台幣五萬元 我司為shipper 國外客戶僅給付運費給我司 根據運費所開立之兩聯式統一發票是否需加5% 營業稅?

ACC711CEV55CE


程式開關產業節稅方式
台中逢甲公司遷址登記 台中北屯停業解散會計服務推薦 MCU產業節稅方式台中南區公司設立登記 車用軸承產業節稅方式 家居用品產業節稅方式

arrow
arrow

    n7ad1fv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